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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姓名: 陈朝阳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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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单位: 广东鹏星律师事务所 |
| 职称: 合伙律师 |
专长: 劳动法、公司法、合同法 |
| 普通接待时间: |
联系电话:0755-28903801 |
| 办公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紫薇花园(龙岗公安分局对面) |
联系电邮:admin@law1818.com |
简介:
-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,1995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199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。
- 先后在江西东太律师律师所、广东翔宇律师事务所、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、广东鹏星律师事务所执业。曾独立承办过民事、刑事、行政、经济等类型的案件一百多件。其中两件有影响案件:1、以某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,本人代理原告方胜诉;2、曾作为广东某银行的代理人参加诉讼,标的额为3000万元。
- 曾撰写一篇论文被九江司法局评为优秀论文,并推荐在《江西律师》和《江西法制和生活》上发表。曾参加江西第十三届律师联席会,并宣读一篇论文。
- 曾长期担任一家大型外商独资企业法律顾问。代理该公司承办过经济、劳动仲裁、商标侵权案件等类型案件,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。
- 另为该公司主持应收账款信用管理工作,监控公司的货款的安全和追收。经努力,该公司应收账款从1999年初每月7千万控制到现在每月1200万元左右。坏账从每年5百万元到现在每年不到1百万元。
- 十分熟悉劳动法规,长期参与调解和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;曾主持修订了公司大量管理政策。
- 承办过大量的打假维权案件,曾亲自深入造假工厂进行调查,多次获得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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